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据了解,监管部门将从4月到7月对保险公司的欺诈风险管理能力进行自我评估。内容是公司的风险管理情况和欺诈风险。原则上,每个地方局都有不少于3个样本,涵盖尽可能多的保险机构。
根据报告,如果保险公司的自我评估和监督抽样审查的结果有很大差异,相关的地方局将责令公司纠正和监督到位的整改措施。
根据去年4月1日实施的中国“反保险欺诈指引”的定义,保险欺诈是指以保险或使用保险合同的方式非法使用保险的行为,主要包括欺诈性的保险欺诈行为。和非法商业欺诈。行为和保险合同欺诈和其他欺诈行为。
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保险业的风险管理更受关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早在2014年就成立了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上述指导方针旨在构建保险业欺诈风险管理规范和反欺诈技术标准,进一步防范和化解保险欺诈风险。很明显:“保险公司应承担欺诈风险管理的主要责任,建立和完善欺诈风险管理系统和机制。 ,规范运作程序,妥善处理欺诈风险,履行报告义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定期检查和评估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通过监管评级,风险警示,通知,访谈,继续管理保险机构的欺诈风险管理等“监督”。
该指引要求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努力完善反欺诈合作协调机制,探索建立联动机制,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打击欺诈案件,开展跨境行为委托调查,提供司法协助,互访等。欺诈性合作形成了打击跨境欺诈的工作机制。
最近,有报道称中国可能会建立存款保险机构的消息。上个月,“中国日报”援引官员的话说,拟议的机构可以帮助破产银行退出市场,限制存款人的损失,并防止风险蔓延到整个金融体系。诸如法律实体的功能之类的细节也正在制定中。
截至上月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批准成立第一家外资养老保险公司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恒安标准人寿公司独家设立。批准使国内专业养老保险机构的数量增加到9个。
经批准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经纪中国,下一步将是在开放过程中平衡促进经济发展和风险防范,建立更加兼容有效的外商投资监管规则体系。中国的银行和保险公司提供更公平的环境。